第一章,名为笔的凶器。_大秦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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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名为笔的凶器。

  大漠孤烟北,狼嚎雁门外。

  茫茫塞北,寒风呼啸,时至凛冬,天寒地冻,寸草不生。

  自殷商建朝初年,塞外一带异族匈奴肆虐无度,频频南下掠夺人、财、家畜甚至是女子。北疆百姓苦不堪言,直至当今天下风云龙卷,秦、楚、齐、燕、赵、魏、韩七雄争霸,八百年间,无论哪国占领雁门,重兵守关从未一日放松。

  而今,雁门关归属赵国,战国四大名将之一的李牧军神,奉赵王之命镇守于此,震慑匈奴狼族不敢轻易南下。

  这一年,李牧正直壮年,虽额有几缕白发,但征伐沙场,狼族崽子无不闻其名而丧胆丢魂。

  塞外的天风云突破,上一刻阳光日照,下一刻大漠风嚎,然,就在这样难测的苦寒之地,却盛开着一座桃花林,树上桃花尤且开的极为茂盛。

  桃林之中,剑气纵横。

  “再来。”

  中气十足的邀战声中,李牧横劈出道凌厉剑气,所过之处激荡起漫天桃花,却不伤桃树枝干一丝一豪。收发自如,控至毫厘,说的大概就是如此。

  “来的好!”

  音犹未尽,也不知与李牧切磋之人使的是何种武器,只不过八九寸长,前端漆黑染墨,墨尖在胸前一点,这人竟然将李牧一剑置若无物,凌空写起字来。

  几呼吸后,一个“吞”字方正,在内力加持下迎风斗涨。

  那人屈手一压,“吞”字前倾,五指一旋,墨字在他身前迅猛圆转,最终形成一圈黑到极致的墨影,不见人,不见字,更不见光,仿佛一切都被吞噬一般,自然,李牧攻来的那道剑气亦被吞没于无形。

  李牧面色微动,伸手一握,镇岳剑剑身上瞬间炸开两道青色剑罡,如同两条通玄青蛇萦绕盘旋,顷刻间,剑罡同流,凌然肃攻,一剑便劈向严阵以待的对手面门。

  这一剑,太快,非常快……

  既然避无可避,对方淡然一笑,电光火石间兵器划出衣袖,一气化千秋,墨尖硬抗剑尖下,轰鸣炸响,阵阵破空之音荡了开来,振聋发聩。

  不远处,一位俊逸少年,强惹着耳中嗡嗡所带来的恶心感,睁着双异彩连连的眼睛,观看这惊骇一幕,心想,总有一日,我定能如他们这般厉害!

  桃花飞舞渐渐落定,尘土散去。李牧哈哈大笑,经过方才尽情一战,他大感痛快,还剑归鞘后,说道:“百晓生,战国是属于剑的时代,你也是时候去找把称手的剑了。用这读书人的玩意儿……”看着百晓生手中的武器,李牧玩味着摇头,一副可惜可惜的表情。

  当今天下,华夏割据,七雄整列,剑被奉为主流,不说军中大将,江湖草莽,就连儒生都佩剑以彰显自己君子的身份。可,百晓生却不这么想,剑是凶器,笔也是凶器,既是凶器,何必分个“君子小人”?又何必拘泥手中之凶剑为剑,还是为他?

  “李牧,剑的时代,不一定就要用剑呀。”只见百晓生,右手五指如玉晶莹,灵动鲜活,呼呼呼似乎在转折什么。

  这时候,那位观战的俊逸少年飞奔了过来,整张脸通红通红的满是兴奋喜悦,抓着百晓生叫道:“师傅。”

  百晓生握住转动之物,原是一支通体雪白的春秋判官笔,只在狼毫笔尖有簇墨点,末端亦刻有文曲星纹,一来便于使用,二来,当然是美观了。

  百晓生用笔端敲着自个儿不算徒弟的徒弟,轻训道:“说过多少次,你只是我学生,叫老师。”

  师尊和老师,可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师尊者,如父如母,所谓一日所师,终生为父,一旦确立,终生不离。而老师,则比较广,有传道授业之恩,皆可称为老师。

  俊逸少年面色一沉,神情低落的应道:“是,老师……”

  百晓生叹了口气,眼前这位青年,根骨奇佳,敏而好学,无论兵法,杂论还是剑道,一点就通,最重要的一点,他会吃苦。这样一块璞玉,放到诸子百家里,怕是荀子一流争破头都要收起入门,但百晓生却有自己的想法,太早收起入门,有害无益。

  因为他的身份,实在太特殊了……

  “政……”李牧皱了皱眉,似乎想到了什么,抓着青年就是一阵细细打量,上下摸骨后,他放过少年,盯着百晓生怔怔地问道:“他是……质子政?”

  “没错。”百晓生回答得很是轻松,仿佛浑然不知秦赵两国间的血海深仇。

  想当年,秦赵长平一战,武安君白起坑杀赵国四十万俘虏,打的赵国一蹶不振,彻底丧失涿鹿天下的资格。

  秦赵血仇,不可谓不大。而质子政,就是秦王子楚之嫡长子,极可能是未来秦王。

  “你就不怕我杀了他?”李牧话锋冷冷,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气。

  “你不敢。”百晓生依旧淡然,旋即又开始转动那支春秋笔,稳而不乱,与之相反的,李牧之剑——镇岳,却毫无征兆地颤动起来,似乎在惧怕着这支笔。

  呼,笔转停,镇岳亦随之定了下来,只听百晓生无比自信地说道:“春秋笔划画春秋,万里墨倾轻万里。不是你不敢,而是赵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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