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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二人世界(上)

  大组织的具体交锋内容,陈旭并不清楚,而且就算知T也没那个资格前去搅合所以这时候一知半解的,反而是个好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又不至于提心吊胆。

  久违的寒假终于到了。

  陈旭跟管奕将高晓节和湛晶都送到火车站,再送她们上了火车,如今学校里面留下的,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而跟陈旭有关系的,更是一个都没有老规矩,吴元带着碧轩回家了,听说吴元老妈特喜欢这个未来的“准儿媳妇”不过话说回来,像碧轩这样乖巧的女孩,又有几个婆婆不喜欢呢?

  湛晶的火车时间是上午,高晓节是下午。把高晓节送上车以后,陈旭跟管奕对视一眼,突然两人的脸上都有些红。

  人都走了?

  也就是说,现在就是孤男寡女,了?

  难怪高晓节上火车前,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又带了点酸意的笑容。

  好像一直以来,嗯,应该说,自从去年过年时,陈旭与管奕和高晓节之间产生了一些暧昧以来,好像陈旭还就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孩单独相处的机会。

  嗯,唯一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跟高晓节的那一个晚上,两人同床共枕,也生了点小暧昧,到了第二天,管奕这个有些吃味的女人就杀回来了。

  接下来就到了开学啦,虽然租了一栋大房子,但问题是这房子也太大了。大家都住在这里,自然也少了两人之间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再往后到迪拜,再回来,像这种单独相处的机会还真的不多。只是,虽然没有单独相处,可几人之间的关系却是越来越暧昧。

  现在,终于等到了一个能够让两个人相处的机会时,反而两人都尴尬了起来。

  “呃。我们现在去哪?”陈旭抓抓头皮:“回家吗?问题是回哪个家?”

  要说陈旭他们在这里地“家”。倒是有两个。一个在学校附近。是租地房子。一个在郊区。买地别墅。

  现在住地别墅是那栋装修好。设备齐全地。要说环境和舒适度来说。比起学校旁边自己租地那栋房子要好太多了。但问题是。那个地方实在是太偏僻。有一次陈旭晚上没烟了。连个烟屁股都找不到。出门地走二十分钟都不可能看到一个活人。没办法。陈旭只好开车去市里。直接搬了一箱回来……基本上接下来一年是不用买烟了。

  之前住在别墅里。还有高晓节来烧菜做饭提前从超市买很多食材回来。反正有一个很大地冰箱。买一次够吃一个星期地。但现在高晓节走了。陈旭虽然会烧饭但是他比较懒。而管奕嘛……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那一手厨艺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还记得仲子语养地那条萨摩耶吗?嗯。就是叫皮皮地那条。

  萨摩耶是一种纯白色地中型犬。这种狗成年以后站起来有一个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还是条公狗。一身漂亮地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语牵出去泡妞。

  要是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娇小地小动物那就错了。像这种大狗。又听话又懂事。尤其是像传说中地白狐一样一身地白色皮毛。很是能够吸引女孩子地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地女孩。看到这样漂亮地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萨摩耶地毛很长。摸着特别舒服陈旭就一度琢磨着是不是乘着哪天仲子语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锅。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决斗够几副手套了。

  这条狗是深得管奕的喜爱,所以管奕一高兴之下就亲手给它做东西吃……最后的结果是,可怜的萨摩耶被送到兽医院抢救洗胃,从此以后见到管奕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动都不敢动跟英年早肥简直是一对难兄难弟。

  所以按陈旭想,去市里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对于住处,陈旭倒是并不怎么挑剔,反正无所谓的事情,有个床,那就是个狗窝,有什么条件倒并不是很追求。再说学校旁边那房子也住了快一年了,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主要是住在市里的话,做什么都方便,如果在别墅,出来一趟,哪怕是开车,到最近的一个小店也得五分钟呢。

  “不,我们先去超市买年货,然后回别墅。”管奕的话让陈旭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在她们女人看来,恐怕都喜欢这种舒适漂亮的大房子更多于房子周围的方便性。

  看着陈旭的表情有些异样,管奕奇怪的道:“怎么了?那房子你不喜欢吗?”

  “没有没有,”陈旭晃晃头,算了,既然管奕喜欢那就去那里住吧,大不

  辛苦点就是……现在的陈旭,真的不想拒绝管奕的任T法,更何况这也仅仅只是小事一件。

  两人说完以后就又沉默了下来,管奕开着车,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但是陈旭却能够看出她心中其实在紧张。

  管奕现在的确很紧张!

  昨天晚上高晓节来找她,就说了一句:“机会我是给你喽,好好把握吧……”

  什么机会?

  自然是跟陈旭单独相处的机会。

  管奕对陈旭的心性,经过了数次的改变。

  之前那场舞会认识了陈旭,紧接着就生了狂犬病事件。那个时候管奕认为,陈旭是个很值得交往的朋友因为他待人总是一片真诚,而这种真诚,在她从小长大认识的人当中,屈指可数。

  当然,对于管奕来说,陈旭还是有几分神秘的他家里怎么搞出攻克世界级疑难杂症的狂犬克星,还有,那神秘的体术。

  一想到两人一起“修炼”那套体术,管奕就一阵脸红。

  陈旭的确是个君子,起码当时他有很多能占便宜的时候他都没下手当然,那个时候以两人的关系,如果陈旭敢下手的话下场一定会很惨现在嘛,管奕很幽怨,想让他占他都不占。

  想到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坏人,还美其名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自己有些喜欢他了。

  反正,之前也就做好了到大学里谈一次恋爱的准备。管他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爱情还是一场只是为了追求爱情的爱情。管它是轰轰烈烈的还是平平淡淡的……如果不恋爱的话,那大学生活岂不是少了很大的一块?

  这个陈旭,倒的确是个值得恋爱的对象……至于以后,管它呢,以后的事情何必想那么多?

  但是接下来又生了很多事情……那种心情渐渐的就变了。变得想一直跟他在一起,想着不光是这几年的快乐。

  直到那次米瓦德事件的时候,当时陈旭从车上跳下去,那死亡的一吻,管奕终于现,自己是真正的爱上了这个男孩,不愿意他受到任何的伤害!甚至管奕当时暗中誓,如果陈旭当时遭到了什么意外,那么,任何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她会利用自己家族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的将这些人,以及他们的亲人、朋友,全部都用最残酷的方式杀死!

  幸好接下来陈旭没事。

  但是她却偏偏遇到了陈旭老妈,而她又很奇怪的,竟然把自己从来没有跟人说过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在得知那个贵妇就是陈旭老妈的时候,管奕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呜!

  只是,那个时候她的想法就变了,不再去想着要跟陈旭确定关系,好好谈一场恋爱,然后玩上一出很狗血的,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得到他,但是却一定不能让他受伤。

  但是当听说陈旭拥有《巴别塔翻译家》百分之五的股份时,管奕的心思又活跃了起来。

  之前不能跟陈旭在一起,就是因为他家里有点小钱,但是那些钱还不足以像她提亲这就是大家族的悲哀。如果说,管奕只是家族当中一个算不上重要的继承人,那陈旭的身家完全是足够了。可她偏偏是一个拥有着富可敌国财富的家族唯一继承人!

  这样的话,陈旭光靠家里的狂犬克星就不足够了。

  可加上翻译家的利润……那说不定是能行的!

  现在全中国都知道,易水寒将会成为新任的中国富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易水寒仅占了百分之五的股份,而陈旭所占的,跟易水寒一样!

  也就是说,陈旭迟早会成为中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当然,这个富有也仅仅指的是福布斯排行榜,像中国很多隐匿的家族是不会算在当中的。

  但饶是如此,陈旭也拥有了能娶她的资格。

  既然这样的话,管奕的想法就又变了这不是因为她善变,而是因为她真的爱陈旭爱到骨子里了。

  可是,她也知道,在感情方面,自己并不是陈旭唯一的选择。

  现在她很后悔,如果当初自己在对陈旭有了那么一点点好感的时候就“先下手为强”,帮陈旭这个在感情上优柔寡断的家伙强行确定目标,那么现在她也不用这么痛苦了。

  现在终于等到两人单独相处的日子了,接下来,会生点什么事情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m,章节更多,支持作,支持UC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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