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_反派师兄只想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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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欧巴]

  大陆中央之地生奇山名天一,山陡峭险峻却灵脉丰润,乃天生至福之地。

  三千年前洪荒大能在此地开坛讲座七七四十九天,坐下三千人妖魔闻道得命,启蒙开智。四十九天后大能飞升,众人散去,唯有一人族少年感念大能之恩,再次定居修行,功成之后又仿大能之为,在此地开山立派,教化人族。

  三千年后,大陆人妖魔三足鼎立,而天一山也成人族最大宗门天一宗的所在地。光辉万丈的天一宗,如今的掌门世人尊称青山君,其人生性散漫难觅寻踪,宗门大小事务全都交给旁人。

  这么大个宗门遇上这样一个掌门乃是不幸,好在随着他的大徒弟与修行一道颇有天赋,一心向道又性格高冷,乃是个最正经不过的仙君。世人皆说,再过些年岁,等景明君成长起来,定会是个合格掌门。

  然而就在最近,这位景明君却一脚踏空仙梯,从第九千层一直摔到第一层。

  望着四周,白卿云小口小口抿着茶,默不作声地听着眼前少女的唠叨。

  他现在才清醒,大脑什么都搞不清楚。当然,最搞不清楚的当然是明明上一秒飞驰而来的卡车,怎么一睁就在这么一间古朴的屋子里醒来。

  沉木太师椅、古雕直棂窗、束腰罗汉床以及……白卿云低头看了看宽大的长袖和白色衣摆,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就在这时啪地一声,眼前身着身着碧绿道袍,头挽垂挂髻的少女突然砰地一声将茶杯放到桌上。淡褐色的茶水顺着杯沿摇晃到外,白卿云眼瞅着桌布上的水渍,不由皱起眉头。

  桌布,它不干净了。

  换桌布好麻烦,不知道自己开口,对方愿不愿意换桌布的艰巨任务。

  但是她看起来好凶,白卿云有点不敢。

  然而白卿云这边还在犹豫呢,那边女修对就气冲冲道:“师兄你为什么要让叶师弟和剑符人对战?清和他才刚入天一宗,修习仙法还不足半年连佩剑都没有,你怎么就让叶师弟去参加剑课。”

  这一腔怒火击得他晕都转向,白卿云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那边少女已经是骂骂咧咧,说了一大长串,中心思想就是谴责自己如何过分。

  叶师弟?佩剑?

  白卿云一怔,莫名觉得熟悉。

  “你说的,可是叶清和?”

  闻言少女冷哼了一声,一副除了他还有谁的语气。

  好了,白卿云又抿了口茶水,他什么都知道了。

  作为一个胸无大志的大四学生,秋招签好合同也不考研,每日为了打发时间他看了不少小说。

  他最近正在看一本古早后宫向的修真小说,本来只是因为在配角栏看到自己的名字而点进去,没想到越看越喜欢,熬夜看小说,根本停不下来。

  这本小说是典型七八年前流行的套路文,走的是升级打脸后宫流。虽然老套又小白,架不住作者文笔好而且看着爽,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主角是个一出生就被父母丢弃的孤儿,从小没爹没妈被村里人欺负,后来搭救路过仙君被带回宗门,本以为苦尽甘来谁知第二天仙人就出去云游,并把自己丢给自己的大徒弟。

  然而这个大徒弟道貌悍然外表君子背地里却是个恶心小人,表面上高冷无情,背地里玩命欺辱打压男主,以至于男主前期生活凄凄惨惨,多次差点命丧黄泉,直到觉醒上古玄凤血脉和前世妖皇记忆,然后啪啪啪复仇打脸和到处收后宫的故事。

  而好巧不巧,里面男主名字就叫叶清和。而现在,他好像穿成了这个与自己同名的反派大师兄。

  试问,一个处处和男主作对又道貌岸然的人,最后能有什么下场?白卿云回忆了一下小说中期剧情,下场其实也不算悲惨。

  也就是被男主一剑震碎丹府落凡人,挑断经脉戳瞎双眼砍断四肢成为残废折磨而死。死后身子还被炼化成法器,灵魂被男主碾碎,彻底魂飞魄散……之类的。

  妈耶!真的好惨!

  白卿云深吸一口气,灵萱也就是刚才进门的小师妹说自己让男主对战剑符人,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男主已来天一宗半年,经历了一系列语言侮辱、陷害、嘲讽、毒打等等疯狗操作,成功拉取男主仇恨,为自己后期惨死结局埋下伏笔。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白卿云才将师妹糊弄走。

  灵萱天性单纯,怒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白卿云三言两语就将她忽悠过去,临走之时竟也没察觉白卿云有何不对,只当师兄才监督完晨课又“失手”害了小师弟,现在心情郁闷。

  而等灵萱一走,白卿云就毫无形象地叉开双腿一屁股坐在官帽椅上,面如死灰两眼无神做咸鱼瘫。

  没救了!等死吧!

  可是他不想死啊,好不容易逃离车轱辘碾压的命运,他现在就想吃吃喝喝水水做条咸鱼,一点都不想被人咔嚓。

  他必须自救!

  白卿云犹豫半响,到底还是决定提剑出门。原因无他,现在是个好机会。

  灵萱刚才不是说叶清和昏迷不醒吗?据说人要是生病,脑子就不好使。那岂不是个表达忠心的好机会?大不了,他给人端茶送水,给人捏肩捶背,再抱着人大腿痛哭流涕。

  叶清和所住的地方位于天一宗听雪峰最偏僻的悬崖边,那里不光远离听雪峰正殿,而且只有一间破草庐。

  房屋破旧摇摇欲坠四面透风,乃至于下雨都要漏水、刮一阵微风屋子都要晃三下,更何况听雪峰常年下雪,说是屋子还没外面暖和。

  这地,想也不用想肯定是原主搞得鬼。

  当年作者特意花了小半章来描写这个房屋的破败偏远,给白卿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此没花多少时间他就飞到了小屋门前。

  这一来,他才发现作者的描写——真的是太精准了。

  以前光凭文字还无法感受,等真的看到后,白卿云只能说这那叫房子,破破烂烂的还不如一个顶四根柱子的亭子好。

  真不敢想象,修真界第一的门派还有这样的破房子,比贫民窟的危房还要破败两分。

  要知道叶清和被带上峰才十四五岁,这过了一年半撑死十六,放白卿云生活的世界还是半大的孩子未成年呢。都是修士了,还为了点小事这样对待一个半大孩子。

  人渣!

  在心里唾弃一番原主,白卿云小心翼翼地拉开房门,生怕自己一用力这年久失修的木板就直接掉下,让叶清和最后一个挡风的地都没了。

  屋子很小,里面除了一张床铺一张瘸腿凳子就没别的家具,所以他一进门,便看到躺在床上头缠绷带背对大门的少年。

  躺在床上昏睡的,应该就是男主叶清和。说到这叶清和,原著中只要一出场,作者便会大发特发地描写一番,极尽掏空文学功底。

  根据他无聊时的统计,全书中男主出场分别惊艳众人八十七次,引起惊呼九十次,看红脸五十次,女修看晕三十八次,简直是靠美色迷倒人之典范。白卿云还真有点好奇,这个作者笔下的漂亮宝贝,究竟长什么样。

  因此,白卿云不自觉的伸长脖子,眼睛死命往里面瞧。

  这一瞧,白卿云一下愣在原地。

  这叶清和,长得也忒好看了吧。

  少年眉眼是好的、鼻唇是好的,五官单拿出一样来都堪称模板,更难能可贵的是当它们组合在一起之时,不会突兀更不损其气,相互交融互为其增色,放在一张脸上,和谐更俊秀,就连右眼角的泪痣都满满写着美姿二字。

  荒屋听雪路,白皙少年人。

  白卿云也不是什么土包子,上辈子看到过的美人可不少,但没有一个想叶清和一样,脸上每个部位都生成他喜欢的模样,让他都不知如何是好。

  到了这个地步,什么貌若潘安、面若冠玉、风流倜傥都显得窄了,看到叶清和他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的外貌只能用好看才能概括。

  不愧是男主,现在受着伤还是个半大小子就这样,若是成年……难怪小说里,能把修真界最好的女人都收入怀中。若是这个外貌,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特别是,面对昏迷不醒的叶清和,白卿云悄摸伸出食指戳了戳脸颊,感受到指尖美好的触感,心头一颤。

  面对大胆的动作,床上的人紧闭双眼陷入沉睡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是还未清醒。见此,白卿云越发大胆,一边戳一边心里燃起一股诡异的快感。

  以后的修真第一又如何,后宫遍布修真界又如何,现在还不是躺在床上任由他戳脸。

  谢谢,有爽到!

  四目相对,望着床上人明亮的眼珠,白卿云点点头又是一戳,白皙的小脸便出现一个小小的凹坑——等等,四目相对?

  白卿云僵硬地抬起头,不知何时叶清和已经睁开双眼,死死地盯着白卿云……胡来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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